為改善路口安全及建立全國性駕駛文化運動,交通部推廣「路口慢看停」駕駛觀念及宣導用語,請加強全面宣傳。
| 說明: |
| 一、 | 依據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108年4月10日交安發字第1085004920號函暨本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108年4月10日府授交全字第1080083300號函辦理。 |
| 二、 | 上揭「路口慢看停」宣導語之意涵: |
| 牢記路口禮讓「慢看停」,開車騎車最安全! |
| 「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 |
| 「看」:擺頭左右察看,有無人車。 |
| 「停」:讓斑馬線上的行人先行。 |
| 三、 | 標語宣導期:即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
公告人:
生輔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