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路口安全及建立全國性駕駛文化運動,交通部推廣「路口慢看停」駕駛觀念及宣導用語,請加強全面宣傳。

說明:  
一、 依據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108年4月10日交安發字第1085004920號函暨本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108年4月10日府授交全字第1080083300號函辦理。
二、 上揭「路口慢看停」宣導語之意涵:
   牢記路口禮讓「慢看停」,開車騎車最安全!
   「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
   「看」:擺頭左右察看,有無人車。
   「停」:讓斑馬線上的行人先行。
三、 標語宣導期:即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公告人: 生輔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