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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南投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遴選簡章

114學年度南投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遴選簡章
說明:
一、 依據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及南投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
二、 為公開遴選具備特殊教育經驗與服務熱忱之優秀特殊教育人員,擔任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以提供本縣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特殊教育之相關諮詢、輔導與服務。
三、 工作人員應具備資格:參加遴選者,應具備下列各款資格。
(一) 專業工作人員:
1、 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
2、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及基本軟體應用能力。
3、 具備特殊教育相關專長或服務熱忱。
(二) 其他工作人員:
1、 學校編制內代理教師、專案助理或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等。
2、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及基本軟體應用能力。
3、 具備特殊教育服務熱忱。
四、 工作人員任務:
(一) 辦理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就學安置、輔導及支持服務。
(二) 辦理特殊教育學生輔具需求申請、評估、借用、操作訓練、諮詢及維修。
(三) 辦理篩選、鑑定、教育及支持服務需求評估、安置適切性評估等之評量支持服務。
(四) 推動特殊教育課程,規劃特殊教育教師相關知能研習、各項進修活動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等。
(五) 建置及維護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五、 工作人員推薦方式及遴選程序:
(一) 推薦:
1、 學校推薦:學校經當事人同意,並就符合本簡章第四點工作人員應具備資格者,向本府推薦。
2、 推薦資料:推薦表、受推薦者之相關證書及佐證資料影本。
3、 推薦期限:即日起至114年7月4日止。
4、 推薦資料請完成核章後,逕寄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地址: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68-23號),或以電子檔方式寄至E-mail:specialeducation049@ntctspec.net。
(二) 遴選:
1、 本府接受推薦後,邀集特殊教育領域學者專家或教育行政人員組成遴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辦理面試。
2、 受推薦之人選經本府審查通過及核定後,予以聘任。
六、 工作人員聘期:聘期一年,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七、 簡章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址:http://spec.ntct.edu.tw/)
公告人: 輔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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