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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第12期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工作執行重點。

說明:  
一、 依據本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105年3月23日函辦理。
二、 請各校利用各種活動及管道向家長宣導路邊停車勿併排、車輛保養維護之正確觀念:汽車行駛高(快)速公路車輪或車輛機件勿脫落及輪胎胎紋深度應符規定(達1.6公厘),有效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處罰修例請參閱附件。
三、 今(105)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宣導重點請納入:1.速度管理。2.路口停讓。3.機車安全。4.汽機車白天開頭燈。5.交通安全四守則—「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謹守安全空間」、「利他用路觀念」、「防衛兼顧的用路行為」。請各校融入課程宣導。

 

公告人: 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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