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縣10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學術性向(數理)暨學術性向(語文)鑑定簡章修正
說明:
一、請各校依下列說明修正:
(一)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1、第1頁第7條表格內的初審修正為103年7月3日(四)(與學術性向同時間申請),同點初審下列文字敘述修正為「...於承辦國中提出鑑定申請。」。
2、第3頁第3項第2款表格內日期修正為103年7月29日(星期二)(與學術性向同時間報名)。
3、第4頁第10條第2項文字敘述修正為「...成績複查每人以一次為限,...」。
(二) 學術性向(數理)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1、第1頁第7條表格內管道二文字敘述修正為「...於承辦國中提出鑑定申請。」。
2、第4頁第13條第2項文字敘述修正為「...成績複查每人以一次為限,...」。
(三) 學術性向(語文)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1、第1頁第7條表格內管道二文字敘述修正為「...於承辦國中提出鑑定申請。」。
2、第2頁第9條第1項第2款文字修正為「...申請時間:103年7月3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16時,...」。
3、第3頁第10條第2項表格內日期修正為「103年7月19日(星期六)」。
4、第4頁第11條第3項表格內星期修正為「星期六」。
5、第4頁第13條第2項文字敘述修正為「...成績複查每人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