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107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一、依據:
(一) 特殊教育法暨施行細則。
(二)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二、目的:
(一) 發掘學術性向(數理)優異學生,使其接受適性教育。
(二) 開展學術性向(數理)優異學生之創造、推理、批判與思考能力。
(三) 增進學術性向(數理)優異學生自我了解,充分發展其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之人格。
三、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南投縣立草屯國民中學。
五、簡章公告及索取:公告於本縣教育網(http://sso.ntct.edu.tw/bulletin/ResPublication.aspx)
及草屯國中網頁(http://www.ttjhs.ntct.edu.tw/),請自行下載。
六、申請對象:106 學年度國民小學具備數理資優學習特質之應屆畢業生。